鞍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

人气指数:0 页面更新时间:2022-04-17 09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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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职能简要介绍

(一)贯彻党和国家及省文化艺术、新闻出版、著作权、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拟订全市文化艺术、新闻出版、著作权和文物的政策法规并监督执行。


(二)拟定全市文化艺术、新闻出版、著作权、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,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,协调和指导全市区域文化发展工作。


(三)负责全市艺术事业,指导艺术创作、研究与生产,促进各门类艺术的发展,指导、组织精品剧目的创作、排演,承办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。


(四)负责全市新闻出版工作,拟订出版物市场的“扫黄”、“打非”的政策和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,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。


(五)负责监管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制作、出版、复制、发行,查处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。


(六)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,指导、协调全市文化产业发展,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。


(七)拟订全市文化设施建设规划,指导并实施文化设施建设工作。


(八)拟订文化市场、演出市场管理政策和法规并监督执行,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,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,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。


(九)负责全市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核工作,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,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,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。


(十)拟订全市动漫、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,指导协调动漫、游戏产业发展。


(十一)负责全市社会文化事业,指导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,指导、协调、规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。


(十二)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,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。


(十三)拟订全市电影发行、放映事业发展规划,指导扶持农村电影事业的发展。


(十四)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工作。


(十五)负责全市文物考古、博物馆事业和文物保护工作。


(十六)负责广播电视传送网(含有线电视网)的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、组织制定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技术体制与标准。


(十七)负责对广播电视频率、频道、有线网络规划建设进行指导、协调;对全市卫星和广播电视设施进行管理。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,指导、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。


(十八)负责全市广播影视节目和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监测、监管;参与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。

联系电话:0412-2209010 0412-2209011
邮件信箱:earnestboy@2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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